下面即分别显示前四时中的“权实不同,大小相隔”之理,先依据化仪顿教,华严时的教理,显示权实不同,大小相隔的相状,分二层来说明。
一、隔异非本怀
“如华严时,一权一实(圆实别权),各不相即,大不纳小,故小虽在座,如聋若哑。是故所说法门,虽广大圆满,摄机不尽,不畅如来出世本怀。”
例如第一华严时,所讲的是正说圆教兼明别教,一权即指别教法门,一实即指圆教法门,此时所说的一权一实理义,都是互不相即融通的。虽然《华严经》说“行布不碍圆融,圆融不碍行布”,但行布归行布,圆融归圆融,不能说圆是别,说别是圆。并且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说究竟佛果妙法时,大乘之法,不收纳小法,不能接纳小乘根性,所以小乘根机,虽在华严会上听法,却见不到佛的殊胜报身,也听不到大法,无法赞叹,如聋子哑巴一样。因大不纳小,所以华严会上所说的修行法门,佛的境界,虽然至极广大圆满,却收机不尽。华严只收大乘根机,不摄小乘,不能尽收众生根机。释迦如来出现世间,为令众生都能成佛的根本目的,就不能畅达了。
九祖云:不畅如来出世本怀有三种原因:一、华严会上,虽说大法,不摄小机。二、没有开权,华严所说之法虽很圆满,但没开显如来久远成佛的根本,示现的事迹。所以说华严时所说法义,虽圆满微妙,而不能畅佛本怀。
又《释签》卷一说:华严会上都是大乘根机的法身大士,他们尚且有所隔离而被摄入于别教的范围,小乘根机的人,就更是被隐没不见,不能听闻到大法。所以华严时,只是建立了顿教大乘的名义,而不建立一乘究竟绝对圆妙的称呼。这并不是佛出世的本怀,其根本原因正在这里。华严属于顿教大乘的部类,尚且不说是佛的根本心愿,更何况鹿苑的阿含时呢?此教的部类之内,粗浅的教法尚且还不够完整,因此“妙”的名称就绝对不可能有了。方等、般若如此类推,就自然明白其中之义了。
二、粗法须开显
下文指明,华严时中的权教粗法,须经开权显实,才能究竟圆妙。
“所以者何?初顿部有一粗(别教)、一妙(圆教)。一妙,则与法华无二无别,若是一粗,须待法华开、会、废了,方始称妙。”
华严时虽圆满微妙,但还不能畅达释迦佛出世度众生的本怀,是什么原因呢?这是因为佛初次(第一时)说华严顿教部类的大法,处处说行布次第的别教法,还带有权巧方便的一种粗法在内,虽也谈了独一的微妙圆教之法,其中独一的微妙圆教之法,则和第五时法华会上所讲的圆教法是无二无别的,但华严会上的其中一种粗权的别教法,必须要等待法华会上的“开权显实”、“会三归一”、“废权立实”之后,才可以称为微妙圆顿之法。所以华严虽是顿教,还不能畅佛本怀。
这里说明,因为在法华之前的教法当中,都不能开发当下的粗法即是微妙的一佛乘法,所以从华严教法开始,说明每个部类教法都需要拣择判别部类的所属,同时指出如何开粗显妙的道理。这里特别说明了华严顿教中也有粗浅的教法,必须待法华“开粗显妙”等之后,才称为圆满教法。为什么要说明一下呢?因为学者不知此理,误以为华严最为殊胜圆满,所以要指出:必待法华开显之后,才能称得上真正的纯圆独妙。
下面说明三种渐教中的粗法、妙法情况。
“次鹿苑,但粗无妙(藏教);次方等,三粗(藏通别)一妙(圆教);次般若,二粗(通别)一妙(圆教)。”
华严之后,其次说鹿苑。佛在鹿苑初转法轮说阿含时,所用法门仅为藏教的权教粗法,没有说通别圆三教,所以说“但粗无妙”。其次再说方等,方等时四教并谈,其中的藏通别相对圆教来说,三种教法都是权巧粗法,只有圆教才是一乘妙法,所以方等时的情况是“三粗一妙”。方等之后说般若教法,通别二教是权法,圆教是实法,所以般若会上是“二粗一妙”。
这是从相对的角度来说明粗妙的问题,判别法华之前各个部类教法的粗妙情况。
下面说明法华会上的开权显实的情况,分为三:
一、总而会归前面三粗权法,成为一乘微妙实法。
“来至法华会上,总开、会、废,前四味粗,令成一乘妙。”
经过前面三种渐法之后,现在这些小乘根性者来到法华会上。佛先总的说明开权显实、会三归一、废权立实,把前面华严的乳味,阿含的酪味,方等的生酥味,般若的熟酥味,这四味粗权之法,全部会通,使令归于法华,成为一佛乘妙法。所以在《法华经》中,佛说“汝等所行是菩萨道,渐渐修学,悉当作佛”。
二、说明前四时所说的圆顿之法,不必再开,本来就妙。
“诸味圆教,更不须开,本自圆融,不待开也。”
前四味教,除了阿含酪味之外的各味教法中,都有圆教。本来就是圆融微妙的,再不须要等待法华会上的开显了。
三、说明法华的纯圆独妙和前三教的权法混杂不同,分二:
第一、说明前四时有兼、但、对、带,显法华的纯一。
“但是部内,兼、但、对、带故,不及法华,纯一无杂,独得妙名,良有以也。”
前面四教之中虽然都有圆教,但是前面四教的部类之内,如华严时虽说圆教,但“兼”带别教次第的修法。阿含会上“但”说藏教。方等会上,四教并谈,是“对”于藏教人的根机,而说通别圆三教。般若时虽然正明圆教,但还是“带”通别二教,作为助法。因前四时教理,有兼、但、对、带的情况,虽有圆教,但还是不及法华会上的纯圆独妙。法华会上再没有前面三种权法的混杂。所以佛陀的五时说法之中,唯有法华会被称为纯圆独妙的原因就在于此了。
《集注》云:此正是判定说明前四时教属于粗法的理由。前四时教,除阿含外,虽然都有圆教内容,但有兼、但、对、带的原因,所以不可以称为妙法。而前四时中的圆教法,也称为粗,是根据前四时的教法,部类是粗的角度来通称的。
九祖云:始自华严,终至般若,虽然大小乘名字不同,但都是被次第三谛法门所含摄,现在到了法华会上“会三归一”、“开权显实”之后,才真正称为圆融无碍之法。所以本文之初,依据四时教法的部类来给以“开权显实”,就必须要说是开显前面的顿法、渐法等。
根据前面的道理来看,无论从相待的角度来判别四教各各不同,还是从绝待的角度来说明“开权显实”,四教三法无不圆归实法,再无差别。这从教法上说是特别给予合理的说明(同归一乘圆教),从部类上说明就是给与全面的否定(大小次第各有区别)。经过这样相对、绝对的正反两面的说明,才显示出法华教法超出各种教法之上。无论是教法的部类,或是教法的次第,都圆融无碍。法华教法微妙不可思议的境界,超绝一切经典之上,佛陀出世本怀也由此畅达。所以下面再引《法华经》内容证明,法华会上的教、行、人、理都是最高一佛乘法。
第二、引《法华经》所说的教一、行一、人一、理一来证明。此四种一,都是通于一佛乘,由此证明法华教法的纯一无杂,纯圆独妙。
“故文云,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无二亦无三(教一)。”
所以《法华经·方便品》文中说,十方佛国之中唯一只有宣说一乘佛法,才是佛出世的本怀,不是二乘佛法也不是三乘法。
这句“无二亦无三”是依据或配合天台教法来说的。“无二”:即指没有通教那样通前半字藏教和通后满字别教的两种相对教法;“亦无三”:即指亦没有三藏教那样具有三乘的各种差别。
依据四教部类来说,“无二”:即指没有般若部那样(正明圆教)还带有通别二教的方便;“亦无三”:即指也没有像方等部那样对三藏教而说通别圆三教,也没有华严会上所兼但对带的别教,唯有圆教一佛乘法,无二亦无三,这是教一之义。
这里即是引三句经文,证明十方诸佛于十方国土中所说教法,只有一佛乘才是最究竟的。现在释迦佛在《法华经》中亦在讲一佛乘法,由此可知《法华经》所说圆教纯一无杂,纯圆独妙了。
“正直捨方便,但说无上道(行一)。”
法华会上所说之法,是中正不偏,直通向上的。要舍去藏通别三教,从假入空,从空入假的方便修法,但说成佛无上道的修法就可以了。
这二句经文说明了,法华会上如来教众生修行方法,目标只有一个,究竟成佛,此即行一。
这二句也出之于《方便品》内容,告诉我们到了法华会上,已经不需要前三教方便之法了,要舍除方便法,仅说圆顿究竟一佛乘。因此《法华经》讲的修行法门,是但说无上道,没有前面的方便法。《法华文句》中说:从人乘到佛乘的五乘教法,是曲而非直。通教偏于空,别教偏于有,皆偏于一边而非正,现在到了法华会上,都已经舍离了偏曲之法,但说正直一乘大道。《文句记》说:依据所说教法,所以称为教一(教法的纯一无杂),现在依据此教法修,能达大道,所以称为行一(修法的纯一无杂)。
“但为菩萨,不为小乘(人一)。”
《法华经》只说菩萨法,不说小乘法,要一切众生行菩萨道,统一成佛,才畅佛本怀。但小乘是菩萨法的基础,所以佛对声闻人说:“汝等所行是菩萨道,渐渐修学,悉当作佛。”所以法华会上统一都是行菩萨道的根性,纯一无杂,而称为人一。
九祖云:但为菩萨者,约佛意但为菩萨,但据过去情况,也曾方便教化三乘,现在此处同一都是菩萨人了,所以说法华会上听法的人也是纯一无杂的,称为人一。
“世间相常住(理一)。”
“世间相”,指十法界的依正二报,各各相隔不同的差别相,名为世间相。此十法界差别相都以一念真如自性心为体,真如自性是不生不灭的。《法华经》给我们说明了世间出世间种种相,当体即是自性法身常住理体,若悟此理当下成佛。《法华经》所说道理只有一佛乘,以教、行、人、理四种纯一无杂之理,证明了法会的纯圆独妙境界。
世间相怎样会常住不变呢?余经都说有成住坏空的现象?这是依众生在迷而说的。悟的圣者,即知一切法,本无生灭,此即常住之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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