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界五分烦恼,一:贪结,指贪欲的烦恼。二:嗔结,指嗔恚的烦恼。三:身见结,指我见的烦恼。四:戒取结:指取执非理无道邪戒的烦恼。五:疑结,指怀疑谛理的烦恼。
《妙法莲华经玄义记》中说:上五分中,色染无色染两种,一直都是属于上二界的烦恼,掉举、慢、无明这三种烦恼,虽然也能通于欲界,但是这些烦恼不能牵制众生永远处于下界,即欲界众生有这些烦恼,也能生到上二界,所以说是属于上二界的烦恼。
下五分结中,贪结,虽然也通于上二界,但不是只在上二界。嗔结,只是在欲界,不通上二界,身、戒、疑三结,能全部含攝了三界一切见惑。虽然能通于上二界,但会牵制众生生于欲界,因此把它称为是下五分结中。所以《俱舍论》中说:“由二不超欲,由三复还下”。纵然能断贪等烦恼,到了无所有天,由于身见等烦恼的存在,还是要回到欲界来受生。以上见思惑,总合为三结,身见、戒取、疑,断此三结,一切见思惑即断,因为所有见思皆由此三所生故。
由上面见思惑的存在,所以使令众生广造一切业。业分为二类,一:思业,即指自己的相应心,在于各种的境界上起种种构思,使令心随境转,造善业,不善业及无记业等的意业。(无记业,即指非善非恶的业)。二:思已业,即指最初由心所发为思业,思经决定临到身语,将发起时,则为思已业。
思业和思已业中,又分为有漏业和无漏业。有漏业:即指凡与见思烦恼相应之业,能令众生在三界中招致生死的总称为有漏业。有漏业中又分为动业和不动业。动业即指欲界中的十恶业和十善业。(欲界善业,又称为福业,恶业又称为非福业)。不动业:即指能生色界无色界的业。如以缘念初禅所生之业,定生初禅是不动业,欲界缘念何境所造之业,异熟成后,不定生于所缘之境,就是动业。所谓动业和不动业,是指于异熟有无变动上而说。
以上有漏业中的善恶业又称为黑业、白业。无漏业:即指不与见思烦恼相应之业,即为无漏业。由烦恼习气不假功用所造之业,也通无漏,如阿罗汉仍有烦恼习气,但所造业属于无漏。如果烦恼习气已尽,并无漏业亦不造,则为佛境界。
凡夫所造的业,又分为引业和满业的不同。引业,又称为总业,即指牵引众生生于哪道的业。满业,又称为分别业,即指牵生到哪一道之后,依报和正报,圆满和不圆满的各种不同。
凡说集谛,即说轮回之相,由起惑而造业,由造业而引生后面的生命轮回,如环无端,旋转不已,所以业和惑都是集谛所攝。
从上面认识到了苦果集因之后,已经了知世间真相,如果只是生起希求出离心,还是不够。必如居火宅,处牢狱,刹那之间,都不愿意呆下去,具足这样的心境,才是真正生起出离心的相状。如仅口头说出离,那就也仅口头说修道了,既无出离心,这也不会真正能发起菩提心。以真实出离心,为真实菩提心的根本,菩提心即为成佛的根本,所以发起出离心之后,才会真正的修道。由修道即能灭除生死而证得灭谛。下面介绍灭谛。
三 灭谛
“三灭谛者,灭前苦集,显偏真理,因灭会真,灭非真谛。”
第三是灭谛,即指灭除了前面的生死苦果和生死的集因,而能显示偏于一边的真空法性之理。因为灭了苦集的因果,才能领会真空法性谛理,但灭除的本身不是真空法性谛理。灭是动词,真谛是名词,灭除了烦恼才能显示真谛。所以说因灭会真等。
《法界次第初门》中说,灭以灭无为义,结业既尽,则无生死之果,所以称为灭。
《止观》卷一说,真空法性,本来就是这样。烦恼的集谛不能染污它,生死的苦谛不能迫恼他,修行的道谛不能使它通达,能灭的灭谛不能使它清净,就如云彩笼罩了明月,不能妨害。风吹云散,明月依然。四谛理也是这样,法性如月,苦集如云,道如却除方法,灭谛如已却除干净了。可知苦集只是能够障覆,不能恼乱染污,道灭能显并非创造,因为法性空理,本来是清净的。想要灭除生死证到真空法性,当修道谛,下面介绍道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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