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1 方法三 已生昏掉 行思对治 掉举原因 继续对治的过失 当修舍心 能杰法师 天台四教仪

播放:0 时长:01:24:48 更新时间:2021-12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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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掉举之因也有几种。

(一):没有出离心。

(二):内心对于所缘太紧,过于执着。

(三):未能善巧串习修习,发起善法精进。

(四):由寻思亲人、乡土感情等动乱内心,不得安住。

所以,修持止法时,要断除以上过失,并且对于微细沉掉生起来的时候,都要以正知来觉察,并马上给予彻底除灭。有人认为微细的掉举,散乱昏沉等,初机行者很难给予断除,就不去断他,或者认为这些微细沉掉,既然不猛利,又不会恒常相续,又力量不大,时间太短,不会造业,所以不去断除,这些都是没有真正明白清净定法的修正过程。

所以行者若心散掉,即当用正念收摄此心,全心向内,安住所缘,先求住分,住心过久就容易为沉生起之因,此时又当用正知观察其心是否住于所缘中。如果已住所缘,就应当防备昏沉的生起,以策举其心。这样的修止修观,以正念正知,轮替而作,就得证没有过失的禅定。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,对于没有精纯坚实明了,仅是稍有澄静明净,就认为是真止,实际上还在微细的沉之中,如果对于这些不认识,就会在细沉中虚度时日,空过一生。古德云:初机行人,若心系于所缘执持之力过于太猛,这样虽有明了心,而掉举就会增加,使心很难安住。如果不用力,过于宽缓松懈,住分虽然会有,而沉没就会增加,对境就难以明了。所以修止观时,要善巧观察,或用止或用观,或用正知或用正念,调以适中,然后安心于根本所缘境界,让心明了而住,随力所能或多或少。但初机者,修时应短,次数应多。

 

 辛五、第五种 已住缘中,强起对治过失

前面说要断除微细的沉掉,所以要用正知正念力去对治。在第八专注一趣住心的层次上已断除微细的沉掉,第八住上去之后,到了第九等持住心的状态,这时已经完全没有沉掉的不平等心了。这时如果再用行思法起大功力去防沉防掉,就会使内心反生散乱,所以这时候须要知道用舒缓让心住在舍中。这舒缓用舍心,是说舒缓而舍防护沉掉的心不是舍掉心于所缘力和专注持守力。放缓用舍有三种情况。(一):放缓所缘。(二):放缓持力。(三):放缓对治的功用。在到达第九住时,就用放缓对治的功用,而不是放缓所缘力和专持力的二种。

用舍心在九种住心中,如果仔细分析就知道在哪一住才可以用。从初住到第五住,都有离沉掉的时候,但时间长短都不一样。到了第六住的时候,虽然住分时间长一些,但沉掉还是有的。到了第七住的时候,已经没有沉掉,但还是有沉掉想要生起的力量。到了第八住,这想要生起的力量亦断除。到了第九住时,才完全破坏沉掉的力量。因此在第九住时,才可用舍。所以《瑜伽师地论声闻地》中说:“于修止、修观的所缘,获得心平等性,及正直不乱,自然而转,不加功用,能够修习任何善法时,才可以用舍。”

结论

前面把欲界四种心法,细分为九住心,六力、四作意位都是出之于《瑜伽师地论声闻地》中。而这里所说的,有八断行对治五种过失是来之于《辨中边论》。论云:“依住堪能性,能成一切义,由灭五过失,勤修八断行”等这四句偈意思是说,要想证得禅定,一定要灭除五种过失,勤修八种断行,才能开发。“依住堪能性,能成一切义”,“依住”即指依于九住心的修法而得禅定。“堪能性”,得禅定后,才可以能够随意修习善法。修这九住心得定后,就是能得一切神通智慧功德的所依,所以称为能成一切义,但要证得九住心之因,就要灭去五过失,而勤修八断行。

所谓五过失。1、即指未修禅定时,懈怠是过失。因为不能加功用行,生起精进心,就不可能得定。2、在正修禅定时,忘失所缘及方法,是过失。因为忘失所缘及方法,心失所缘就没有地方可安住。3、正住在禅定中昏沉掉举是过失,因为沉掉,不能让人得到禅定,并且是禅定的最大障碍。4、沉掉生起时,不于对治是过失。不对治就不能灭除沉掉。5、已断沉掉,还要加大功用以行思为过失,因为既然已得住心,不放缓防护,住在舍心中,仅会起散乱的作用。

对治这五种过失的方法,就是上面所说的八种断行。现在再重复一下,对治懈怠的过失,就要修精进、乐欲、信心、轻安的四种断行。对治忘失所缘,要修第五正念的断行。对治沉掉,要修第六正知的断行。在定中对于昏沉不起对治时,要修第七行思的断行。已住等持,还作行思,要修第八舍心的断行。这心一境性的等持住心,如果不用离五过、修八对治之法,枯坐而修,以为就是修行,古大德认为多是种愚痴因,不正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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